洛阳启源幼儿园违规收取85元书费,希望教育局给群众个说法,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广文北路三十七中东北侧
经涧西区教育局调查,回复如下:明确收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物价局对幼儿园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工作,严禁出现违规收费现象。
经我了解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二)幼儿园代收费。
1、餐费(含营养餐点)。幼儿园收取的餐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0日前向家长公布餐费收支情况,学期末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没见他公开,也没见他退还,人家的规定是连续九天缺勤,每天按8元退,这个规定符合《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吗?
第十七条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我想问下这个书费符合《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吗?我不知道你们涧西区教育局怎么调查的?区教育局已对该园负责人再次进行政策宣传,有用吗?难道你们只会宣传,莫非你们把宣传部的饭都抢了,你让家宣传部情以何堪?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5-09-18 17:11:21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的问题请向涧西区物价管理部门反映,由其对收费工作进行督查落实,以得到圆满解决。
洛阳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