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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郡 汇景湾合同定于2014年3月31交房,2015年8月咨询洛阳质监局,说该项目仍未通过竣工验收,开发商2014年4月强制交房,物业费从2014年4月开始强制收取,业主该怎么办
交房 强制 乱收 洛龙区 物业费 验收 定于 竣工 业主 收取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5-08-26 09:02:11
网友您好: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洛龙区物价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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