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向阳新村的住户,之前已经发帖数次,质问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但是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答复或者是真真正正能解决问题的回复,不是推脱责任就是不归他们管,要我们自己协商。
以下是之前发帖的两个链接,这是在伊川民生网上发帖的链接:http://www.lyycms.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109792&page=2,这是在大河论坛洛阳城事发帖的链接:伊川县政府的不作为导致向阳新村物业猖狂到肆无忌惮
http://bbs.dahe.cn/read-htm-tid-993068900-fpage-1.htm
一个多月过去了,事情到现在为止没有得到任何改变,业主们过得都是提心吊胆的日子,生怕家里停水、生怕水表被摘、生怕停在家楼下的车辆无缘无故车窗被砸或者被烧......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2015年元月伊始,向阳新村进驻了一家物业公司,全名是伊川县领军物业管理公司。小区进驻物业,而全体业主毫不知情,更不用说与业主们签订物业合同。但在元月中旬交水电费的时候,得知有一项物业管理费65-70元不等,而北街当地人交30元。业主们一致认为物业收费毫无依据,且物业的服务质量与之前没有物业时没什么两样。于是,部分业主找物业理论,希望把标准统一,全部按北街当地居民的收费标准30元进行收费。物业不但不采纳业主意见,反而恐吓并扬言称:哪怕你认识北街人不交物业呢?谁再闹?!停谁家水!到时候你们都还得交!无奈,业主们去县政府上访,县政府把事情推给城关镇,城关镇又通知了北街的村支书,村支书到了之后,把带头的一住户打了几拳,并声称回去再算账。事后,去县政府上访的住户先后被停水、摘水表,更甚的是,开车去上访的面包车,在一天深夜无故被烧......
于是,接下来的几个月,谁家没交物业费,水停了、水表被摘了......我们真不知道接下来还能发生什么事情。现在物业更猖狂了,原本属于公共的停车位,物业公司随便划个车位线,就开始征收车位费了,没有买车位的住户,有的车子在自家楼下停放,车窗被砸,去物业查询监控,被告知监控损坏,无从考证。要知道,领军物业进驻小区以前,监控一直都是开启状态。现在业主们回家没有门禁卡还要登记,不登记不开门。真是岂有此理?
小区业主们对领军物业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收费标准产生了怀疑。对领军物业的服务内容以及态度等卑劣行为极为不满。因此,有业主在伊川民生网上发帖诉求,但是发改委回帖称:根据豫政【2015】35号文件精神“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小区用的水是井水(自备井),水价不享受国家阶梯水价政策。建议向阳新村业主和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试问一下,如果我们能协商一致,何必要你政府部门出来主持公道?如果建设局不出来管管,发改委一直说实行市场调节价,那么我们小区业主就只能天天走维权之路。
现在想问建设局、发改委几个问题:
1、领军物业有没有资质?资质等级是什么?有没有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没有资质,没有收费依据,没有与业主们签订物业合同,按照相关规定,业主们是可以拒交物业的。但是因为拒交物业而引起的被停水、被摘水表,又有哪个部门出来监管呢?又有哪个部门为我们业主维权呢?
2、既然发改委在之前回帖中称:根据豫政【2015】35号文件实行市场调节价。那么请问发改委:县里大产权的鹤鸣花园等物业,每月物业管理费在30元左右,而我们小产权物业却高达70元?难道这就是市场调节价了吗?还有,洛阳市自来水价格在2.5元/吨,而向阳新村的用的是自挖井水,且水质极差,停水来水之后都是浑水,根本用不了,更不用说饮用,但是费用为2.4元/吨。但文件中还要求“坚持放管结合”,你们是放了,可是监管呢?谁来监管了?这不是你们明显的不作为吗?
3、物业管理费与水费绑定交费,是哪个部门的规定?
4、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停车位,领军物业随便画个线就要收车位费,是谁给你的权利?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在小区内被砸或者被烧,事情可想而知,谁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请以上两个部门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给群众们真真正正办实事,而不是草草回复了事。希望侯书记、李县长能看到,为我们主持公道。
向阳新村全体业主
2015年8月9日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5-08-13 11:12:32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委于2015年8月12日对向阳社区物业办进行调查,责令物业办对其收费进行公示。根据豫政【2015】35号文件精神“放开非保证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小区用的水是井水(自备井),水价不享受国家阶梯水价政策。建议向阳新村业主和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伊川县发改委
2015年8月1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