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两个来自贫困农村的大学毕业生,2014年六月,在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郑村租地(大棚两个)种植蘑菇,签订合同三年,2015年五月,地主王某某违约将承包地转租给第三方,并拒绝承担因为他违约对我造成的损失,王某某说土地是村里租给第三方,合同都交给村里了,有事找村里协商,我们找到郑村村主任时建峰,时主任说要我找第三方租地者协商解决办法,第三方租地者又要我找王某某解决,并留下威胁言语,互相推诿。我又找到安乐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让我找管理郑村的白镇长,经过与白镇长电话联系,白镇长让我于郑村村主任时建峰处寻求解决办法,我只得再次找到时主任,经过几次见面协商,时主任给出解决方案:1帮我在郑村寻找空地,自己搭棚重新开始;2让我接着在此地干两年,给出的租金价钱太高,我们承担不了。我们搭设大棚,建房子,打地坪,接水电,埋设地灌等固定投资七万多,钱都是找亲友借贷的,想创业,太难了,我们希望给我们合理赔偿,以尽快还贷。但是我等了好久也没有合理答复,再拖延下去对我造成的损失只会更大,希望领导在百忙中帮我们解决为盼!谢谢!李志龙:18039648017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5-08-10 1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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