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统计局
2015-08-06 16:13:07
网友,您好!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按两年一次参加继续教育及审证,河南省自2014年开始,证书继续教育工作已在河南省统计继续教育网站审理。(http://www.henan.statsedu.com/)具体事项请咨询洛阳市统计培训中心。电话:0379-6393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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