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军属维权

    我是酒务村19组村民,也是驻洛军人的家属,因军人没有户口孩子出生后户口就报在了我们村也按国家政策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现因东湖建设土地被征收村民们只要有户口都可以分到征地补偿款,现队长告知我说孩子不能分到补偿款,说是村规民意,为此我把相关法律条款给了队长,告诉他这是我家孩子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军属权益也是不能侵害的。可过了几天后队长在没有开会的情况下让每家村民签字反对我家孩子拿到补偿款!其他几队外嫁女的孩子都可以分到补偿款,为何我们军属却分不到,为何剥夺我们的合法权益,剥夺孩子的人权?为什么要让军人家属流汗又流泪?为什么至法律于不顾?希望政府给我解决!我也会为孩子维权到底!

    游客 2015-07-15 评论9 浏览8801 编号 20150715224856101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5-07-21 15:42:41

佃庄镇酒务村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件精神,补偿标准为每亩45000元。各行政村村民组分配方案由各村民组的村民会议依法研究讨论决定,方案制定后上报村委会批准、备案,方可实施。经查,酒务村19组东湖开发补偿款4月份已打到村组账户上,19组村民和户代表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并召开户代表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并报村委会批准、备案。其中明确本村姑娘嫁到本村外的,其子女一律不分赔偿款,此项分配方案在35名户代表中,有33名签字同意。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军人的权益谁来保障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