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西工区一个普通公民,我弟弟的紫色现代轿车于2014年4月29号在家门口丢失,当时去金谷派出所报警警察不处理让我们自己找车找小偷,无奈我们自己辛苦找了一年于2015年5月2号在定鼎南路洛浦公园门口发现我们的车,赶紧报警,唐宫路车站派出所警务室将车押回所里,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不返还我们的车,让我们自己找到小偷车才还给我们,抓小偷不是警察的工作吗?我妈妈多次去要车一直不给,也不给我们处理一直拖着,负责此事的女队长说话特别难听,多次吵我妈妈,我们只是要回属于我们的车有错吗?作为执法部门,不为老百姓解决问题,作为公民我们怎么维权?我们的车已经被押两个月真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不归还? 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及时处理,早点归还我们的车。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5-07-06 16:47: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车站派出所查证:该车车主称其轿车系被盗,但该车目前使用人韩某称,车主亲属李某向他借10万元并将该车抵押与韩某。车站派出所民警告知车主可以到案发地以轿车被盗报警,一旦当地警方受理车站派出所可以将车辆移交至案发地警方;同时也告知韩某可以到法院起诉李某,如果法院受理此案,车站派出所也可以将车辆移交给法院。但至今,案发地警方和法院均未受理。目前车站派出所正在查找李某,待情况查清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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