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是洛阳键通九都路4s店一名员工,5月5号因在工作中被同事撞左手腕骨折!现在正骨医院住院治疗,在治疗中因多次欠费我与别克4s店经理多次沟通,在6月17号又因欠费和生活费和经理沟通,经理说他认为没必要住院所以停止生活费!目前情况已经发展到这样,我一个弱女人为了我的孩子我该怎么?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6-23 09:00:42
你好:您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工伤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们需要先向我局工伤保险科申报工伤,待确认工伤后,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至于目前的医疗费和生活费,由于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确定为工伤,因此我局目前尚无法介入处理。具体请与劳动者所在单位协商或者先垫付相关费用,待工伤确定后依法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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