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局领导;我们宜阳县2015年申请低保为什么是按洛民(2013)6号文件精神做指导 ?此文件规定2013年以后换28种大病之一的可以申请低保,2013年以前的不论年龄多大(不超过80岁)患再严重的疾病,生活能不能自理 都不能申请低保。请问这是什么逻辑?这叫应保必保吗?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5-06-17 16:30:49
网友您好:
今年我县开展的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是将重残、重病、艾滋病等符合宜政办〔2014〕59号规定的重点保障对象(2013年以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属宜政办〔2014〕59号重点保障对象,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第二批是将憨、傻、痴、呆无办残疾证及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可在7月1日向乡(镇)民政所提出申请。
宜阳县民政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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