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恒信绿地公馆”私自修改购房合同(续)

    如图一:工商局的职责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原先投诉地址:http://people.lyd.com.cn/wenti/20150507221948688

    我先前就已经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反映该问题,他们说只管出合同,不管协议,让我找“工商局 合同科”,说 购房合同 都会在你们部门备案通过的。可是你们又让我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还有热心网友说,不合理 不买不签就是了。可是 首付已经付了,开发商说: 不签合同 要么一次性付清余款,要么不退首付。 逼着签订霸王协议。请工商局行使职责,打击市场不公平交易

    游客 2015-05-11 评论2 浏览7135 编号 20150511154628704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05-12 09:06:36

您好,根据《河南省消保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六款:“因房地产、旅游、教育培训等问题的申诉,由住房与城乡建设、旅游、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受理。 ”
       据此,建议您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您的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