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5-05-22 08:34:58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反映的“周山新城经济适用房不交钱就不能看房?”问题,经过调查了解,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网友反映:“周山新城经济适用房不交钱就不能看房,为什么,”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周山新城小区现正直交房时期,为了更好的为业主服务,我们提前制定了交房办理流程,并在办公区域门前公示。由开发商核实业主身份信息后,和物业公司签订相关物业协议和装修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然后由物业公司人员一同陪业主进行验房。如果业主想先看房再办理交房,可先到开发商处核实业主信息,由开发商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到其房间看房。
二、关于网友反映:“办装修收费两千压金,每平米三元垃圾费。”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第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多层住宅不超过2元/平方米,高层住宅不超过3元/平方米。收取装修押金是为了保证业主装修时期规范性施工,业主按合同约定装修完毕后,若无违规装修,物业公司将退还装修押金。
如果您还有何疑问,或有新的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4332520。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高新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接到举报后我所立即到该物业公司进行检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周山新城小区由洛阳市嘉睦泊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收费,该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标准还未批复。我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收费,待手续完善后按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对已交物业费的业主按审批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如果您还有何疑问,或有新的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3926903。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高新物价所
2015年5月2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