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04-24 17:19:24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所提建议,我局已安排执法人员着手开展检查,相关情况将及时通报。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04-16
网友:您好!
4月16日,我局统一安排由药品稽查大队各中队对我市部分经营电子血压计、台式血压计、血糖仪、体温计等常用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的经营资质、购进渠道、产品合法证明文件等方面进行检查,从已检查57家企业情况看,这些企业购进产品渠道合法,未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及时备案、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督促企业整改完善,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我局将不断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辖区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