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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单独二胎政策各地不统一吗?

    您好,我是西工区洛北乡大路口村村民,老公是独生子,女儿今年6岁了,河南二胎新政策出台后,今年我们打算要二胎,可是前几天到村里办理二胎证时被西工区洛北乡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告知要扣除夫妻二人半年的独生子女费,请问这样合理吗?本人上网查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卫计委的通知,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不知道西工区洛北乡计生办为何要扣除我们半年的独生子女费呢?谢谢!

    游客 2015-04-10 评论0 浏览7030 编号 20150410114214514 [卫健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5-04-13 15:30:52

网友你好: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豫人常法 〔 2014〕 24 号文件精神做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 〔 2014〕 8 号)通知精神,‘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时,其在 2014年 6月 3日之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不需退回;之后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批准生育的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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