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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事借我2万元后失踪,我把该同事告上法庭,涧西区法院判我胜诉,但在执行时,该同事账户没钱,有公积金,执行局说公积金不能执行,我在网上看了,其他省市的公积金都能执行(如石家庄),为什么我们洛阳市的公积金就不能执行。这样公积金账户不就成了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们的保护伞了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公积金 执行 同事 洛阳市 法院 账户 告上 不还 涧西区 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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