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150医院做检查得恶性肿磂。以新农合办理住院,后无法治愉,己不治身亡。在医院花费3千多元,150医院刚开始说不能报销,后经卫生局电话连系,但15O最终却只能报六百四十多元,这样太不合理。政策不是说这种属大病吗?大病不设赶付线,而且报销比例也是百分之八十以上吗?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5-03-26 1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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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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