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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个有法律婚姻,没有事实婚姻的女人走在一起,并且有了女儿。她跟人家已经没有感情,五年都不在一起了,可那边就是不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就是干耗着,我们想办结婚证暂时又违背法律原则.孩子出生时只有医院的出生证明,像这种情况,怎样才能给孩子上户口呢?
麻烦了,多谢解答
户口 孩子 手续 婚姻 出生证明 耗着 想办 法律 结婚证 解答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5-03-16 09:28:33
网友:你好!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孩子跟随方(父亲或母亲)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3、由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计生证明;4、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由辖区民警受理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后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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