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属于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一月开发票被告知不交税了,真的很高兴!可谁知二月再开发票时又让交税了!我们都不知道以后到底交不交税!交的税款会退还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5-02-11 17:12:52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57号)精神,营业税纳税人,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规定免征营业税,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全额征收营业税。该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起已经实施。网友如有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纳税服务线12366—2进行投诉,也可直接 瀍河区地税局联系,联系电话:65582108。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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