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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人防工程车位只卖不租是否合法?

    人防工程车位只卖不租是否合法?且不允许业主临时停车(90分钟内)合法吗?

    游客 2015-01-27 评论0 浏览10550 编号 20150127160654193 [人防办]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15-01-29 10:51:40

网友,你好:
  你的来贴已收悉。感谢你对人防事业的关心。现回复如下:
  人防工程属国防工程,无论投资建设主体是谁,产权均归国家所有,不能为个人或单位办理产权证。但依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执行,即平时使用权归投资者所有,战时统一由政府调配供防空掩蔽使用。结合住宅小区新建的人防地下室由开发企业进行平时的管理,可用于自营、出租等经营性活动,收益归开发企业所有。
  人防地下室平时的经营管理,《人防法》除要求“不破坏防护功能的前提”外,无特殊规定。但这些经营行为应受到经济、消防方面法律的约束。你所反映是否能临时停车的问题,可向停车管理部门或工商部门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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