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月6日晚,我驾车在金业路驾车由南向北行驶中,被后面疾驰而过的肇事车辆刮蹭,之后肇事车辆在我车前方150米左右停车两三分钟后,逃离现场。我立即报警,并按警方要求去了四中队,接待我的卢姓警官(不知道卢字对不对,不对的话还请原谅)热情的接待了我,详细询问了肇事车辆的特征,随即就调出肇事车辆的信息,并通知肇事车主。肇事车主到了后,卢警官对我们双方进行了调解,讲清楚了利害关系,我们进行了协调解决。刮蹭了车,虽然我心里不舒服,但是,卢警官处理事故的过程、速度我还是很满意的。
以前交警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是只会偷偷的贴罚单、明目张胆的吃回扣、索要现金、只给熟人或是上级领导办事、事故处理中偏袒打招呼的人......经过卢警官这次处理的事情来看,交警其实没有那么坏,即使有的话,也只是寥寥。
在这里,我对昨晚忙到凌晨1点的卢警官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我们洛阳的交警也都能向卢警官一样秉公处事、效率办事!!!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5-01-08 15:02:2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让人民满意!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