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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问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

    第二十九条 学历与申报专业有关问题

    本标准中所指学历为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学历。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学历须满2年后,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方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后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本标准中申报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小学和农村初中从事英语教学,申报英语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

    高中、初中申报人员除以上特殊专业外,原则上按照“大文大理”掌握(“地理”专业具有特殊性,按文、理科均可)。

    幼儿园、小学除以上特殊专业外,专业可不作要求。

    农村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取得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者取得相应规定层次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申报高级教师,视为符合学历要求。

    以上是今年省人社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通知,其中明确说明“幼儿园、小学除以上特殊专业外,专业可不作要求”为何我市现在评定小学教师初级职称时却说我们是非师范类的,且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要等三年以后才能评定职称。这岂不是与省人社厅通知不符,希望人社局给予答复。

    gao5566 2014-12-19 评论0 浏览7395 编号 2014121917241549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23 16:38:59

网友:
    你好!
    我们会按照你留的电话联系你,解释政策,了解你的专业及职称申报情况。市职称科联系电话:699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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