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18我爱人在洛阳旭途旅游公司班车下班时因司机急刹车造成胫骨骨折,看病休养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出,刚能上班时家里实在困难想让司机先赔偿我当时看病的费用可是他们坚持一次性了断,逼着我们签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可是现在好几个月了腿留下了后遗症,我们要求他们报销后期看病费用他们不同意,当时也就赔了不到五千元钱,现在看病就花了三千多了我们很气愤请你们帮帮忙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4-12-05 15: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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