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4-11-25 16:25:46
网友您好:洛龙区回复:接到问题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辖区中队进行处理,我局古城中队立即联合古城办事处共同安排执法人员对此处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进行治理。要求商贩必须在划定的夜市经营区域范围内经营,对经营区域内的商贩严格管理,加强卫生保洁。对在道路上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不得占道经营,告知其如再次发现占道经营行为,将从严对其进行处理。现执法人员已加大此处巡查力度,发现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行为立即治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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