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君河湾2#楼的业主请住建委对君河湾质量等问题逐条答复并给出整改时间表不要敷衍
1、东单元东户的南阳台南侧、西户南阳台的东侧墙体未砌筑,导致其阳台与中户厨房生活阳台卧室飘窗几近连通极不安全;
要求按原设计图恢复。
2、中户生活阳台上推拉门未按图纸位置施工;
要求按原设计图恢复。
3、外开窗扇未安装防坠落装置。
请将现状做法依据的规范名称、代号、条目列出来;
4、厨房排烟道壁厚仅6毫米左右(标准厚度为15毫米)且缺少防火阀导流防窜阀。
要求按原设计图恢复。
5、室内采暖系统的管线阀门温控阀均未安装(不符合合同及图纸设计);
要求按原设计图恢复;
6、无正式水、电,连电表都未安装, 消防未经验收 。这样的房子可以通过竣工验收,交付给业主吗?
7、五方签字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可以作为建筑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可以交付的证明文件吗?
8、商品住房交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请住建委逐条网上答复。
君河湾小区业主 呈上
2014 11 10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12-03 17:43:37
针对发帖人(君河湾一期2#楼赵先生:18625792650)2014年11月10日在洛阳网百姓呼声中提出的8条问题,经我委质监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提出的第1、2条是关于施工图修改问题,涉及的内容设计单位已出具了设计变更文件。(见设计更改通知单编号为施建2A-G06-1及施建2A-G06-2)
2、第3条 是关于“外开窗扇未安装防坠落装置” 的问题,相关规范标准未明确防坠落装置做法,门窗企业采取防坠落措施:外开窗设开启角度限制,并采用可靠铰链拉结。
3、第4条关于厨房烟道壁厚的问题,建设单位实测10毫米,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因建设单位与该住户对测量的厚度存在较大争议,经我站协调,双方同意对厨房烟道壁厚重新进行现场测量,但建设单位反映住户未到场。
4.关于室内采暖系统变更问题,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
5.2014年11月6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表示相关书面资料可提供网友查阅,联系人董经理,电话1394926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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