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4-10-08 16:52:44
网友你好:
接到反映问题后,我们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能否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印发的豫人口〔2011〕80号文件《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双方或女方具有本省户籍;
(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丧偶或者离婚的,可以由一方(女或男)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情况视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二)夫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
依法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夫妻,不因收养子女影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综上所述,收养子女应当依法收养,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需持有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手续,方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能否享受国家补助的问题
根据国家及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规定,结合你母亲的情况,鉴于你母亲没有生育过子女,因而不符合国家及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规定。
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汝阳县人口计生委奖扶股联系(电话:0379-68216228)。
汝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四年十月八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