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映 材 料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王姣子,新安县正村乡正村村民。我反映新安县正村镇村委领导王某某在无证情况下私自建造房屋,在规划局下发《停工通知单》后,违法行为仍持续45天,从二层盖至现在的五层,王某某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我们家房屋漏水、地基下陷、没有采光,现在无法住人,我与我八十三岁瘫痪老母亲及女儿现蜗居在新安县租住的六层阁楼上,全家老小七口人打地铺睡觉,瘫痪老母亲天天背上背下有家不能归,正常生活无法进行。
具体事实:
1、新安县正村镇王某某在无任何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情况下,私自建造违法违章建筑,且在规划局下发停工通知、县政府下发停电通知后,继续违法违章建筑,严重损害我房屋采光、通风、排水(有照片为证)。且私闯民宅,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我家人,并扬言:“非给你们点颜色看看,再告把你们腿打折”(有现场视频及音频资料为证)。
2、新安县正村镇赵兴敏,王胜利作为镇政府城建主管领导,在规划部门下发停工通知、县政府下发停电通知后,至今已经有45天,从二层盖至现在的五层,对王某某依旧建房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且在规划执法队执法停工的时候不予配合,助长其违章建房嚣张气焰和纵容其违法乱纪行为。
于2014年7月4日至今打了上百次电话反映情况,发短信不予回应,多次到镇政府赵兴敏、王胜利处反映问题,而赵兴敏、王胜利对我所反映问题采取不闻不问,在我们一天几趟往镇政府跑的情况下,赵兴敏说:“我只管下发停工通知,你们自己回家说事吧。”王胜利给我们的回复是:“俺们不管,你们去法院起诉吧”在我们多次向规划执法办公室反映情况后,王胜利对规划办公室的说:“我们也管不了,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规划看着办吧,想咋处理咋处理。”
3、规划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李明,在规划局下发《停工通知单》后,对王某某还继续建房的违章违法行为无任何措施,在我们每天打数十次电话反映情况,李明总是说:我明天安排明天落实,我现在不在办公室,我们执法不下去,你们去找乡政府处理之类的话。对违法违章建筑采取不闻不问的处理态度。
请求:
1、依法惩治王某某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维护法律法规的威严及公正,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2、依照规定对赵兴敏、王胜利的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的的工作态度,进行处理并追究其责任,维护政府机关勤政廉洁公正执法的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反映人:王姣子13939909348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4-09-22 15:02: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如下:2011年11月,为响应上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正村村委会决定将位于王姣子住房西侧的19户老宅拆除,建设安置楼,并先后联系3名建筑商协调建设安置楼,并由正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彦军负责协调此项工作。2012年6月,正村村先后对该19户老宅进行了拆迁,但后来,3名建筑商均认为无利可图,拒绝建设该安置楼。已被拆迁的王世学、王永涛等群众先后多次到镇、县、市上访,反映其旧宅被拆迁、安置楼却迟迟不动工、无处居住,要求村委会抓紧建设安置楼。在此情况下,经镇政府及村委会协调,决定由王彦军承建该安置楼工程。王彦军承建的安置楼开工后,王姣子及其丈夫到镇土地所反映王彦军建楼紧挨自家房屋西墙,影响自家采光及污水、雨水排放等问题;7月2日,镇土地所遂主持协商,决定王彦军临墙建设的一楼成本价卖给王姣子。王姣子丈夫张八军及其家人均同意此次协商结果。7月3日,王姣子及其家人再次到镇土地所反映不同意7月2日的协商结果,并单方面要求如果其原来住宅重建时,王彦军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后经镇、村干部调解,王彦军同意王姣子7月3日提出的意见。7月11日,王姣子已出嫁的女儿张婷到县信访局上访,反映安置楼影响其采光、排水;后又到县、市纪检委反映类似问题。之后,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配合县规划局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要求王彦军将临墙建筑拆除,并将所建安置楼和王姣子家中间的4米宽夹道留作公共通道使用(该4米宽夹道土地全部属于原旧宅户所有),并由王彦军负责路面硬化。7月16日,县规划局监察大队接群众举报,位于正村镇正村村有人在违法建筑,影响其采光、出行、排水等问题。规划局监察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监察,当天,规划局监察队就对该工地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工地立即停工,告知因涉及到多户居民的安置,必须完善手续后方可开工。7月17日,规划局依据新办【2011】62号文《关于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以及规划法相关规定向正村镇送达了工作函,请正村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建筑进行监督监察,规划局监察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做好执法工作。同时,规划局监察大队向县政府申请对该工地采取了停电措施,该工地停止了施工。7月17日,正村镇政府以此处建房符合正村镇整体规划,主要解决王世学等19户居民90余口人的住房为由,向规划局提交了说明(同时向相关负责人了解得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目的是要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规划局监察队要求尽快完善审批手续。之后和镇政府一起对两建筑相邻部分给予了拆除,形成了四米的公共通道。7月29日,该工地未经许可又擅自开工,规划局监察队巡查发现后现场又给予了制止,正村镇政府再次提交了另一份说明,称“此处为危房改造,符合镇整体规划,为尽快安置居民住房,督促施工方尽快完善手续”。8月11日,正村镇政府再次召集双方人员及正村村三委干部协商此事,张婷提出了8万元的赔偿要求(当地房价均价为900元),在副镇长赵兴敏主持下,为维护稳定、平息信访事件,要求王彦军给付王姣子3万元;张婷要求当场给付现金3万元,王彦军担心反悔,认为应分两次给付,最终协商未果。8月13日,在镇、村干部劝说下,王彦军同意一次性给付王姣子现金3万元,但王姣子及其家人再次反悔,不同意3万元的补偿要求,改为要求将安置楼拆除。即此双方再难协商一致。8月15日,规划局监察大队巡查发现该工地仍利用发电机继续施工,监察队再一次对该工地进行强制停工。在停工期间,县公安、信访、规划等部门多次协调,但双方未达成协议。目前该建筑已停工,信访部门已立案,正在按信访程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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