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4-09-12 17:35:09
网友:
您好!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您可能符合“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条件,若你符合单独条件,可按以下程序和规定办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
1.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镇计生办领取并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填写后经夫妻双方单位(或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2.向女方户籍地镇级计生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审批表》;(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5张;(6)提交独生子女生母(养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同时提供生父(养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3.镇在收到你的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送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调查取证的审批时限可延长至调查完毕之后30日内),批准通过后,发给二孩生育证。如果你以前有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它奖励,需退回。具体办理情况可咨询白鹤计生办。 如有其他情况,也可直接与县计生委联系,联系电话:0379-67938236
孟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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