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我同位西村的刘利锋等三人合伙给建洛龙区龙富小区C区的汝阳县长虹建筑公司做基坑的沙石回填工程,待我们的工程完工后汝阳县长虹建筑公司欠工程款13万多迟迟不给结完,直到工程结束也没有给款。后来我们将汝阳县长虹建筑公司起诉到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法院判决汝阳县长虹建筑公司给付余款,可汝阳县长虹建筑公司依仗当时任洛龙区开发办的指挥长(现任洛龙区委书记)是老乡关系从中干预而有持无恐,抗拒法院判决就是不给。再后来我们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洛龙区法院转给了洛阳市汝阳县法院执行,可汝阳县法院袒护地方人推三阻四一直不给执行,第一个法官接手几个月没有执行,我们去问情况,他说自己已休假了,并且还把卷宗给搞丢了,我们向河南省高院反映了情况,在省高院的过问下,他们才换了人说找找看,结果给找着了,可至今已经9年多过去了,由于汝阳法院执行局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使执行仍然没有丝毫进展,我们真是感到无语了。而那个欠账的老赖徐清现却干起了村副主任,天天吃香的喝辣的过的神仙一样的日子,而我们在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政府全部征用完后,却在为生活无着落天天煎熬着,肯请洛阳法院的父母管们能体桖失地老百姓的疾苦,给予我们案子的关注督促下,使我们的血汗钱能早日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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