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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新区盛德美西侧人行道的区域常年有个妇女在此收停车费,没有见其穿制服也没有见收费后有任何凭据类给停车人,请问这种收费行为合法么?
2.此外有见人停个自行车,人就在旁边站着,那妇女也上前索要停车费,请问这种行为违法么?
如果上述属于合法行为,请在此解释相关法律条列,如果属于非法行为,依据相关条列她应受到什么处罚?又该有哪些部门执行?
条列 停车 收费 停车费 合法 人行道 新区 行为 请问 妇女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4-08-25 11:25:10
非机动车现未纳入我办管理范围,价格问题建议转至发改委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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