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车,发现路上跑的出租车基本都已经改成天然气动力的了,可是收费时司机都要另加一元的燃油附加费,说这是规定,请问一下管理处,既然所乘的出租车都改为天然气,不再使用燃油了,为什么还要加收一元的燃油附加费,这个收费合理吗?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08-29 11:36:33
出租汽车运输价格是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2011年3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行文确定从2011年4月2日起,对我市城市区运营出租车(包括燃油和燃气)加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以缓解燃油、燃气上涨对出租行业的影响。目前,政府暂未取消这项收费,如遇政策调整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网民所留电话拨打多次均未接听无法电话向你反馈。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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