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洛阳市汝阳县三屯镇。于2010年在洛阳龙华技校上学。当时学校承诺零学费就读,每生只需缴纳就读保证金就能入学,待毕业后足额退还保证金。学生则自愿将所有的助学金,学费补贴,扶贫补贴款项作为本人的学习费用,归学校所有。几年来我们年年为学校交贫苦证明等手续。现在学校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就读保证金,为此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4-08-05 17: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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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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