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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要求取消涧西区10号、11号街坊的文物认定!

    上述两街坊早已破烂不堪,居民怨声载道。

    如果不是文物局把这两个街坊认定为文物,这里的居民早就住上新房了,哪用像现在这样3家公用一个厕所!!!

    说再多废话也没用,请问要走什么流程才能取消文物认定?

    游客 2014-06-21 评论12 浏览7605 编号 20140621163936399 [文物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文物局 2014-06-23 10:44:40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10号、11号街坊是国内具有典型建国初期苏联工业建筑风格的最优秀、最有代表性的工业遗产之一,由于具备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于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保单位评定是一项科学而严谨的工作,必须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方可列入。从1961年至今,国务院已经核定公布了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295处,不存在主动取消国保资格的可能性。鉴于您所反映问题,我局前期已与涧西区政府进行沟通,建议区政府编制保护修缮方案,以便尽快解决建筑年久失修等问题,同时以首批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城区建设为契机,统筹考虑居民安置问题。我局将积极协助区政府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请您继续监督和支持该项工作,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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