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按照你们的报批要求,独立二层临街商业用房的建筑高度一般不应超过多少米?谢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4-06-09 16:19: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并未对临街商铺的建筑高度及层高单独作特殊规定。若您的报建申请为临时建筑规划审批,请您咨询所在地的辖区规划分局,电话分别为:涧西分局:64920721;西工分局:63918667;老城分局:63964929;瀍河分局:63991313。新区和伊滨区的规划审批请咨询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电话:63923831。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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