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4-06-13 15:33:16
您好:
您的投诉已转运营商,运营商回复如下:
经查:用户反映属实,当时办理宽带续费时未开据发票。接投诉后联系用户告知因所属辖区非竞争区域无法办法430元优惠,用户不认可,要求办理此优惠,为避免投诉升级,现已为用户办理430元宽带优惠,用户认可。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通信运营商的管辖权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各地市工信局不具备管辖权,如果用户对通信运营商回复不满意,请向通信运营商主管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投诉,便于能够更好的解决您的诉求。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河南省举报受理中心:0371-12321。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371-12300。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