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全国各地反映强烈,纷纷出台地方性文件,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然观我洛阳,似乎没有过多的宣传与动作。就拿我市受害群众较多的“鑫丰泰集资诈骗案”来说,立案一年,追回款项寥寥,公安局对骨干、业务员的打击力度可谓不痛不痒,原公司业务员王某与唐某,诈骗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却迟迟没有到案,还有涉案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业务员30余人没有退赃。如此稀松办案,对我市类似犯罪活动根本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反观同属河南的焦作及邻省山西等地,都针对此情况出台了具体的执行措施,对胆敢违法犯纪的情况毫不手软,百姓拍手称快。 我想,政府和市局能不能也考虑一下,发出限期通告,督促全市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退赃,并加大打击力度尽快给广大群众挽回损失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4-06-04 16:46:46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鑫丰泰案件,您有什么问题,可以到西工派出所信访部门反映。同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按照市除非办的要求,正在组织各单位开展打击整治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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