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薛红治现年55岁,住洛宁县兴宁中路一太阳能店,在2014年5月22号晚8点左右,有【洛宁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张朝阳】手持匕首,私闯我商宅家中,暴力伤人,将我的右手掌上砍掉1公分肉片,右手腕麦部处刺了约2公分的刀口,双手有四处刀伤,并且他的同伙将我妻子拽打倒在门外台阶下顺手将我妻,脖子上的16.8克金项链也抢走,左脚被握伤,经拍片【脚刺骨关节外采有裂口】将我家的商品糟蹋的乌烟瘴气,【中央公安部令,家中私藏凶器是违法的,必须自觉上交公安机关】他张朝阳是国家干部家中私藏匕首,不但不自觉上交,并且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匕首】私闯商宅家中行凶伤人,该当何罪,国法何在,用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的形象,宣传,教育百姓向他学习,家中私藏凶器,随意在街道,商店,学校,家中打,砸,强吗?我强烈抗议,请求上级领导及公安部深入调查,和乌鲁木齐暴恐案是同天的家中私藏凶器,手持匕首私闯商宅,家中暴力伤人犯,张朝阳缉拿归案,为民除害,为我百姓生命安全做主,为我百姓讨回公道,挽回百姓经济损失,给我百姓一个说法。杜绝披着党旗的山狼,咬,吃,平民百姓,为和谐中国习主席令应严打暴力歹徒,绝不手软。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4-05-30 16:05:10
关于“洛宁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暴力伤人”的回复如下:
5月29日接到网友反映的“洛宁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暴力伤人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经调查,4月27日晚上18:30分左右,薛红治驾驶做生意用的双排工具车,在实验二小门口附近,将张朝阳妻子左脚辗压骨折后20多天一直未解决问题,伤者父母5月22日晚到薛红治商店协商,遭到拒绝引发争吵,张朝阳听说后随后赶到将父母劝走,当晚县公安局110出警也到了现场。
现双方说法不一,网友反映的问题建议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洛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