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洛龙区开元大道老车管所东创智广场863写字楼,于今日发出交房入伙通知书,内容显示不但要承担多出来面积的差价还要缴纳220元的有线电视初装费,显示物业费2元每平方米,电费0.8元每度,水费应该是3.5元每吨,洛阳的水平这么高吗?请相关部门认真核实为老百姓伸张正义。
回复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4-05-30 14:58:00
网友您好!经区相关部门了解,创智863两栋大楼为1号楼和2号楼,1号楼物业费为2元/平方米/月,2号楼物业费为3元/平方米/月,对空置半年的物业仅收取80%,因两栋楼均是办公性质,按照洛阳市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标准:非居民用水3.35元/吨,工商业用电0.7823元/度。有据于此,制定出电价为0.8元/度,水费3.35元/吨。关于有线电视初装费,在其创智863销售合同中附件三第十款有相关约定: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入户,开通自理。创智863履行约定已将1号楼754户有线电视初装费全部缴纳给有线电视台,标准为22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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