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4-04-30 18:47:50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待调查了解后,将及时向您反馈。市司法局
网友您好:
经查,蒋广泉确系涧西区司法局副局长,由于您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比较长,目前我局正在调阅相关卷宗,待进一步查证后,及时予以回复。
洛阳市司法局 2014年5月7日
网友您好:
经查,蒋广泉确实作为您后妈吴社会的诉讼代理人,与您父亲进行了离婚诉讼。但蒋广泉不是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而是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因此,蒋广泉作为吴社会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这一代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洛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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