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偃师翟镇四角楼村2组,退役军人温鹏辉拦路辱骂,殴打受害人,致受害人庞应奎轻伤(经司法机关鉴定),至今已经八个月了仍未解决,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受害人及其家属多次到派出所讨说法,先后四次被告知,凶手温鹏辉也要做伤情鉴定,请问温辉的伤从何而来,的鉴定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多久……
2013年腊月22日晚上7点左右,温鹏辉再次拦路辱骂,瞪眼又想殴打受害人,被他妻子推走,不知何人如此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这与纵容违法犯罪何异?请问百姓的平安何在?岂不让弱者寒心,凶者快慰?法律的尊严何存?在法治社会的中国,法律的尊严岂容随意践踏和侵犯?
祈求上级有关部门能快速调查此案,惩罚罪犯,还法律尊严,还百姓平安!!!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4-04-22 16:16:41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庞某、温某二人均为翟镇镇四角楼村群众。2013年8月31日19时许,庞某经过温某家门口时与其发生口角,后温某用拳头和胳膊肘对庞某进行殴打。10月18日,经洛阳信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庞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2014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正式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要求,所有未审理的伤害案件均应按新标准对所受损伤进行重新鉴定。目前,对庞某所受损伤正在鉴定,近期市公安机关将把该案移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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