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有个问题寻求你们帮助。我的车3月30号夜里车门被踹个坑 ,其他部位有较深划伤,报案后民警没有找到嫌疑人,报太平洋保险公司,现场定损员说划伤部分不能理赔原因是没有划痕险,我不同意,明明一次车辆损伤为什么要划分开来理赔?定损人员解释是公司规定。我让他拍了照片保存证据,排除我恶意索赔(除了一道划伤其他部分都是原装漆)。随后定损员做了资料,也排除我恶意索赔,让我找他们公司沟通,但第二天上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我赔付280元直接到账了。我赶紧给他们联系,理赔部门说已经结案了并且不能销案,其他问题他们不清楚,并且只赔付了有坑部分。我修车花了1050元,随后针对他们一次车损区分理赔在太平洋公司做了投诉,而洛阳公司却给总公司回复我其他部位也有划痕所以拒赔。当时拍的照片干啥用的,有当时他们定损员排除恶意索赔的录音,和定损员小王联系他也可以作证,现在他们是既不给我回复 也不理赔。太平洋总部的投诉又不理会,纯粹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由于公司在西工辖区所以想请求政府部门帮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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