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04-29 09:38:01
网民反映豫CT7768号出租车计价器情况,我处已通过洛阳市技术鉴定检验检测中心对该车计价器进行效验显示该车计价器准确无误,并按照诉求人反映乘车路线重新安排车辆行驶,从道北路陇海立交桥下走聚客隆市场前涵洞上道南路至目的地行驶公里为11公里,道北路陇海立交桥下上陇海立交桥至目的地行驶公里为11.4公里,所写的9.8-10.3公里无从考证,因网民所留电话无法接通故无法向网民对此事件进行反馈。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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