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我在建设路台铃专卖店购买一台台铃踏板电动车,价格为2980元。当初之所以在不还价的情况下购买这台电动车是因为一:它的外观新颖漂亮。二车身带的修复功能在以后的生活中能给我们带来方便,解决电动车在以后使用中因故障而坏在路上左右为难。买回家以后,我看说明书上电机的输出功率是240W,而当时一位姓黄的导购告诉我电动车有三个档,电机会根据三个档位变换功率。以400W, 500W, 600W变换,因为当时他讲的与说明书上不符合,我就给姓黄的导购打电话询问,他说我这辆车的功率最少是500w.,说明书和别的车型通用,所以我也没有再追究。4月3日也就是购车第二天,洛阳连阴雨下了一天,因为是刚买的新车及价格比较昂贵没有舍得骑,4月4日上班骑了一次,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在行驶中突然电动车加不上电,我停车查看,没看出任何问题,试了几下,电动车后轮出现强烈抖动,我赶紧关掉电源,稍停片刻,有试了一下,还是出现不启动而强烈抖动。我突然想起这台车有修复键,就按了几下,修复键提示电机故障,但是还是没有启动,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推车走了大约20米左右,我又试了一下,电动车开始正常行驶。4月5日早晨我又按了修复键把车骑到专卖店,我把情况给店里人说了,他们把车打开,在那里整了一会儿说是线头松动。我不相信,毕竟我们是外行,对车的内在质量又不懂,他们说什么是什么,隔行如隔山,但是电动车属于交通工具,新车第一天就出现质量故障,那么以后呢?这关系到我及我的家人的人身安全,我对这个品牌的质量产生质疑,所以我要求退货。店里人看到我要退货,马上态度转变和当时买车时完全不一样,他们让我把车留下,说没有钱七天以后再说,我看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就把车放在那里离开专卖店寻找工商局,在路上好心人让我求助12315,说我们有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你的问题一定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打完12315以后,大约半个小时以后,我又返回店里等着解决问题,店里人对我置之不理,大约一小时后,我去找店老板解决问题,老板态度非常恶劣,他说:是你自己要来买我的车,我又没有强迫你,你买的车不要说买三天,就是买三个小时我都不可能给你退,不信你去工商局问问。
对这样的产品质量,对这样的信誉,对这样的服务态度恶劣,更坚定我要退车的决心,我买车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于我的工作和生活,但是新车骑了一次就出现质量故障。那么骑一个月呢?一年呢?我对以后的质量和服务充满了恐惧感。对我及家人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今天涧西广州市场工商局打电话了解情况,我把情况如实讲了一遍。得到的答复是再骑几天,如果再出现质量问题再解决,工商局的人说经营者态度不好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脾气和个性,如果真的要退货必须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鉴定。明知道车已经修好到质量监督局能出鉴定吗?国家有规定商品第一天出现质量问题只能修不能退是吗?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04-10 08: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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