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4-03-31 11:41:20
网民您好:
您所反映“灵秀新城自2013年9月30日交房至今已有半年,高价物业费”等问题,我局立即和物价局沟通,并责成罗庄物业管理公司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尽快核定合理价格。您所反映的“开发商五证全无,又有谁来管这问题,问开发商一直说正在办理”的问题,经调查,灵秀新城是海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因证件不全,我局已经于2013年8月份对其下发《责令停止预售商品房违法通知书》,现土地使用证已经办理,等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同时建议您买房子前多到有关单位咨询咨询,购买手续齐全房屋。
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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