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本地人也是集邮爱好者,喜欢寄校园封和校园戳,可是河科大学院邮局收寄员说:学校的学生教师可以寄信,不许让我寄信!请问这是合法不合法?告诉我。谢谢
回复部门:中国邮政 2014-03-21 16:55:44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按照《河南邮政条例》第三章“服务与保障”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业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户交寄邮件,应当符合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准寄范围、封装规格、书写格式,正确书写邮政编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信封和符合邮政行业标准的明信片、有效的邮资凭证,对符合要求的邮件,邮政企业不得拒绝收寄。因此,如果您的邮件完全符合以上规定标准,河科大学院邮局收寄员不允许您寄递,是不合法的。您可以拨打11185举报。
感谢您对邮政工作的关注。
河南省邮政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