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9年响应政府的号召到边远的山区任大学生村官,我们扎根基层,兢兢业业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2年我们通过招教竞聘为洛阳市西工区的教师,但现在我们定级在即,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却说我们村官的合同是三年,我们2012年9月都到西工区任教,合同不到期,三年白干,工龄一点不算,我们的合同是2012年11月1日到期,但是西工区教委让我们9月到校代课,当时各种档案关系都还在原单位没转过来,我们是在11月份按照西工区的要求将档案转入,当时合同期已满,我们也是在合同期满后转档案时才在原单位辞职的,我们当村官时的工龄为啥就不算,这难道不是对我们辛勤服务边远山区工作的否定吗?请政府部门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途径为盼。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4-03-13 09:33: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沟通咨询,因两部门在此问题上的答复不一致,经我局慎重考虑,决定对此类人员暂时按照纳入工龄计算,待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照具体规定执行。
西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