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4-03-07 15:01:13
Guest 网友: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豫民文【2012】318号文件,涧西区于2013年8月起开始接收军队移交的第五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截止去年底移交工作已全部进行完毕,该区实际接收无军籍职工71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已经区人劳局审核通过。
无军籍职工的退休费及各类津贴补贴项目标准,是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开支。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费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地方性津贴补贴,按照属地原则,由出台政策的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由于中央财政预算还未结束,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基本退休生活费部分还未下拨,我们正在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尽快下拨此项经费。待上级经费下拨到位后,尽快给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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