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2014011812592754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01-18
网友:富阳佳苑二期高层阳台不封,还照收全面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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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佳苑二期多层阳台封了,高层为何不封?不封还按全面积价格收取,按照有关规定,不封的话应收一半面积的价格,他们这样的做法已违规!中电和丹城苑的经适房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望政府领导给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谢谢!
回复部门: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1-22 14:32:40
网友您好,
经了解富阳佳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项目二期高层阳台为开放式阳台,房产测绘部门勘测面积时按阳台整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具体可拨打房产测绘部门电话63363915详细咨询。
以上为2014年1月18日网上发表
请问房屋预售合同白纸黑字:第三条“住房阳台是:期中封闭阳台数为:1,非封闭阳台数为:0是否算数。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4-02-21 15:00:19
接帖后经联系诉求人,针对其提出的问题告知如下:
经了解富阳佳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该项目二期高层阳台部分为开放式阳台,房产测绘部门勘测面积时按项目实际情况计算其面积。阳台封闭情况以购房户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为准。关于面积计算问题已建议诉求人拨打63363915咨询房产测绘部门。
诉求人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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