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人,年前我弟弟(17岁)在饭店吃饭,和他一个同龄人(18岁)发生了口角,结果被一个朋友他爸和这个同龄人拿刀捅了七刀,法医鉴定结果轻伤害,让我们调节,我家不愿意,为何迟迟不抓人,非要我们去催吗?可恨的是同龄人当场行凶的时候他妈妈也在,按着我弟弟的头往地上撞,天理何在?这样的人为何不重重的惩罚!法律的威严又在哪里!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4-02-10 11:24:25
网友您好!
诉求人为宜阳县城关镇水么头村人,2014年元月份,其兄弟布高升与他人打架,被同村张云龙打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范围。案发后,锦屏派出所组织民警积极调查取证,协调医疗费等相关事宜,同时对嫌疑人张云龙进行抓捕。当时,诉求人在外地打工,对具体情况并不知情,遂联系其他人员上网发帖,春节诉求人返家了解实情后对县公安局的工作表示感谢。
宜阳县公安局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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