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王宏民申请执行所在工作单位栾川县太白钛业有限公司清偿所欠51000元工资和利息时,请求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栾川县法院主管执行的吴振卿副院长说:法院没有追查贷款去向的必要,现在太白钛业职工集体上访太敏感不能执行,这事还的请示县领导.......。就这样,一件涉及民生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关系一家老小生存的养命钱,就这样被用来违法搞和谐、搞稳仿了!从此申诉人便拖着病体带着全家人焦急和期盼被迫从法院到工信局再到信访局和政法委之间来来回回的奔诉至今!
二、公司资产竟然在政府和法院的介入、监管下被倒腾一空
栾川县人民政府于07年受理了申诉人所在的栾川县太白钛业有限公司200余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集访案,那时候公司的土地、厂房、设备一应俱全什么都有,而企业在政府和法院的司法程序介入下的这七年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拆毁贱卖生产设备到抵押公司厂房土地再把用于生产所需要的贷款或挪做它用或变相清偿了“各种各样的债务”。就这样,公司资产竟然在政府和法院的介入、监管下被倒腾一空。用于生产的贷款都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政府和法院已经介入、监管了,企业的资产还能被倒腾一空?这是谁的责任?
2013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开始了涉民生基本生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追索劳动报酬更是这次专项活动所针对的重点。并且还要求采取“将强制执行与执行救助相结合”的措施。申诉人为求生存而依法追诉养命钱,不但赢了官司赢不到权利、得不到司法救助,现在还被法院用这讨不到手的区区51000元养命钱来稳仿摆平太白钛业这个200余名职工的1400多万元社会保险费的集访案,这真是阎王爷不嫌小鬼瘦!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又有谁来保护呢?企业资产在被政府和法院介入、监管下却又被倒腾一空是谁的过错?
申诉人不但是一个既失业又失地又无其他固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且患有心脏病不能劳动的城镇无业失地居民。而且年迈近八十岁的父亲中风偏瘫、母亲白内障、眼底出血、三度以上的严重心衰,两个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我照顾。还有两个在校的学生,妻子也没有工作。申诉人一家人现在的生活真是屋漏船破举步维艰!
万般无奈,只好在此呼吁恳请栾川县人民政府领导解决:1、被企业所拖欠又被用来违法搞和谐、搞稳仿的51000元养命钱,2、给予执行救助。
申诉人:王宏民 电话:13838802165
2014年1月21日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4-01-24 10:53:16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涉及王宏民申请执行栾川县麟丰钛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25日对该案立案执行,2013年8月9日向被执行人栾川县麟丰钛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限被执行人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执行款交至本院。但因被执行人栾川县麟丰钛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动产已被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查封,同时该财产因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而被我院行政庭予以查封,因被执行人栾川县麟丰钛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全部被查封,其法定代表人郭宏川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现被羁押。该案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宏民在向本院起诉立案时,本院也充分告知了其诉讼、执行风险。
栾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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