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请问需要什么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要求有哪些?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4-01-16 15:12:45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人民调解员的任职资格,回复如下:
《人民调解法》第十三条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第十四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具体为:(1)为人公正;(2)联系群众;(3)热心人民调解工作;(4)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5)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公民。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利于胜任调解工作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您也可以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具体事宜,感谢您对洛阳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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