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洛阳懿皇置业2013.10.27日签署了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要求是2013.11.15日前完成过户。但一直到2013.11.25日才说可以过户,解释说房屋产权证有改动,需开证明。11.30日在与房东谈打款的时候房东已表示不卖房了,我多次找中介要求退我的7000块钱,但中介一直不退,同时中介的土地出让金给我少算,请问相关部门,洛阳是不是共产党管辖,如此黑社会的组织没有人管吗?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3-12-17 17:26:18
经多次拨打诉求人所留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经与懿皇公司了解情况得知:协议中签署过户时一次性付全款,但因诉求人临过户前要求分两次付款,引起房东不满。房东至今仍然愿意出卖该房屋,但要求必须按照协议一次性付款,而诉求人坚持要分两次付款,因此无法顺利成交。
由于此事涉及合同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比较稳妥。诉求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法直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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